扬州市中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2-04  来源:   审稿人:  浏览次数:15019

扬州市中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

 

因业务发展需要,扬州市中医院拟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补充工作人员,现由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(以下简称 “派遣单位”)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,录用后派遣至扬州市中医院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。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:
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满足医院岗位要求;

2.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、38周岁以下(即198725日至2008228日期间出生)。招聘岗位、专业、职责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(附件1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;

3.身体健康工作认真,服务意识强,有良好的沟通能力,具备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二、薪酬福利

1.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科室绩效构成,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,具体按派遣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;

2.录用后,由派遣单位按国家及扬州市相关规定办理并缴纳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医疗、生育等社会保险。

、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

1.报名方式:

采取网上报名,报名邮箱:yzszyylwpq@163.com(该邮箱由派遣单位委托扬州市中医院协助接收报名材料)。

2.提交材料:

1)《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 2,需下载填写完整);(2)个人详细简历;(3)身份证复印件;(4)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(5)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
3.材料要求:

1)保证所提交材料齐全、真实、有效,如有虚假,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;(2)按上述材料序号编号整理,文件夹命名格式为 “姓名 + 应聘岗位”,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

4.报名时间:

2026258:0022817:00,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。

5.考核方式:

采取笔试 + 综合考核(试岗、面试)相结合的方式,具体考核时间、地点及要求由派遣单位另行通知。

、其它事宜

1.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,由第三方公司派遣到扬州市中医院从事辅助性工作。

2. 试岗期为二个月,试岗期满经扬州市中医院考核合格后,由派遣单位正式办理录用手续;考核不合格的,派遣单位有权解除试用关系;

3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,招聘期间及录用后,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、提交虚假材料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,派遣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,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

4.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,责任自行承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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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.xls

2026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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